長沙市堅持把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作為集中整治“四風”、構建長效機制的重要抓手,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停批停建樓堂館所方面,共對31個黨政機關樓堂館所項目作出停批停建處理,其中6個批准的項目停止辦理手續,23個立項項目停止辦理可研批覆,2個批覆可研的項目停止建設。清理辦公用房方面,市直各單位和各區縣(市)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共騰退2121間,面積達55934.16平方米。長沙市的主要做法是:
  領導帶頭,態度堅決抓落實。2013年11月14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易煉紅主持召開長沙市委常委會議,專門聽取全市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彙報,要求各級各部門不等待觀望,不心存僥幸,更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堅決執行中央、省委有關規定,並明確表態率先從自己和市級領導幹部抓整改,不迴避,不做假,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力行力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四大家主要領導的辦公用房3天內全面整改到位,為各級領導幹部帶頭整改作出了表率。全市79名副廳級以上在職黨政領導幹部(含正廳級以上領導幹部13名)的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從原來的3760.91平方米減少至1970.41平方米,共騰退1790.50平方米,騰退面積比例達47.61%。市委明確要求,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停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負總責,特別是對領導幹部因兼職多處占用辦公用房,以及退休後未及時騰退辦公用房的情況,均由單位“一把手”親自負責做工作抓落實,堅決做到應騰盡騰、應清盡清、應退盡退。
  迅速鋪排,緊鑼密鼓抓推進。長沙市委、市政府專門成立了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任組長,市四大家的秘書長任副組長,紀檢監察、督查、發改、住建、財政、國土、審計、機關事務管理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全市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共分三個階段循序依次推進:第一階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等六家單位,對超標辦公用房採取騰退、調整、隔斷改造等方式整改到位。第二階段,各區縣(市)和市直單位對照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迅速啟動整改,明令要求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第三階段,在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的基礎上,實施嚴格督查和監管,有效杜絕違規建設樓堂館所和使用辦公用房現象再次發生。前段時間,全市共召開緊急會議8次,下發緊急通知10份,尤其是督促改造施工隊伍加班加點搶抓進度,確保了各項工作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明確範圍,全面細緻抓清理。堅持對各級各部門自查自糾工作從細從實、嚴格把關,確保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查得全面、清得徹底。一方面,長沙市把全市9個區縣(市)和各市直單位、園區、二級機構、派出機構、以及鄉鎮全部納入清理範圍;另一方面,把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法院、檢察院等單位及其所在辦公樓各單位的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各級領導幹部因兼職安排兩處以上辦公用房、退休後未及時騰退辦公用房等情況,以及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嚴重的二級機構、園區、鄉鎮(街道)等,作為清理整改的重中之重。在各級各單位自查填報的基礎上,由市發改委牽頭,會同財政、住建、國土、審計等部門,對全市在建、停建、修繕項目再次進行全面清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各區縣(市)和市直各單位上報的自查圖表進行逐一核實,對填報不符要求、數據有疏漏、標註不明確等情況立即退回重報,嚴防弄虛作假、瞞報漏報。
  嚴格標準,長期不懈抓整改。堅持從嚴從緊從快的原則,不搞變通、不打折扣、徹底整改、務求實效。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相關規定作為清理整改工作的唯一標準,不講價錢,一改到底。對有的單位提出的保留正處級一間獨立辦公室以便於工作的建議,市委、市政府明確提出不搞特殊照顧,採取換成符合面積標準的小辦公室,或加人調整面積的方式,切實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通過會議、文件的形式,多次對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的紀律要求予以明確,對不如實上報情況和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虛作假的,紀檢監察機關予以嚴肅追責。進入整改階段以來,市、區兩級採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形式,重點針對領導幹部超標用房整改情況先後開展120多次暗訪督查,堅決杜絕加桌不加人、用工勤人員湊數等弄虛作假現象。同時,要求各單位將騰退出來的辦公用房儘量集中,不得隨意改作他用,便於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調劑使用。
  (《新湘評論》2014年第10期)  (原標題:長沙市騰退2121間辦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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