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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荊楚網刊登《湖北制定“最嚴反浪費條例”對公務消費全面規範》一文,介紹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結合湖北實際,及時制定了《湖北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
  自十八大以來,中央各項規定的出台可謂是密集紛紜。而許多規定都是不能一刀切的綱領性文件,各地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細則,理應是份內之事。可是媒體在報道時總會加上“最嚴”的頭銜,網絡搜索“最嚴”二字,最嚴交規、最嚴奶粉標準等標題可謂是“百花齊放”。“最嚴”二字本是向中央表落實工作決心和向群眾傳遞信心的措辭,如今看來,倒有點濫用、亂用、文過飾非的感覺了。
  當地報道採用“最嚴”二字,肯定了當地政府的工作。但正如所有的規定一樣,需要時間來檢驗地方的工作成效。早早的提出口號,群眾的熱情高漲,但假如最後草率了事,最終傷害的還是群眾的感情。群眾期待的落實,應該是一種風氣的轉變,一種長效機制的建立。這需要時間,更需要耐心。
  我們要正確的看待當前的黨內現象,四風和腐敗現象是處於高壓線內,但治本的道路依然艱難而漫長。給予群眾信心是好事,但過分強調就變成了捧殺群眾的期待。新生事物的誕生,急躁了不行、怠慢了也不行。應一切從實際出發,考慮現實情況,客觀陳述事實,黨政革新絕不是一件容易之事,應慎用過分誇張詞彙過早消磨掉群眾熱情。
  其實最怕的不是“最嚴”二字用錯,而是提出“最嚴”的初衷已改。從為群眾服務變成了為個人的政績工程。有些地方幹部最愛的事就是投機取巧,錦上添花。中央要求搞GDP,就千軍萬馬奔數據,中央要求反四風、厲行節約,就拼死拼活拼誰更嚴,而這又成了幹部搞政績工程和麵子工程的手段,打著為民為黨的幌子虛晃一槍,而忽略了現實情況和群眾的期待。
  適當的贊揚能讓群眾能夠更好地期待未來,而過分的高調措辭則一不小心就可能捧殺他們的期待。希望今後在報道類似新聞時能少些“最嚴”之類的字眼,同時把更多的版面與精力放在報道關於規定如何被落實上,讓黨政機關作風轉變之路走得更踏實,用實際行動讓人民群眾心悅誠服。
  文/納蘭溪  (原標題:濫用“最嚴”二字是在捧殺群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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